哈尔滨将出台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启动筹建食品职教集团

04.03.2017  15:08

  记者从3日召开的哈尔滨市2017年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哈市将出台“综合教育改革方案”,同时推进哈尔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加快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鼓励优质民办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民办教育总量;将新建中小学校8所,创建义务教育特色学校15所。

   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据了解,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哈市将加强和改进体育,鼓励学生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到阳光下参与体育锻炼。降低学生近视率、控制学生肥胖率、而至学生体质下降趋势。帮助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技能。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推进10个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建设。重视家庭教育,每所学校要培养1-2位家庭教育专家。

  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挖掘哈市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景点,搞好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研究制定哈市小区配建幼儿园具体办法,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加强“无证园”治理。加强对县镇大班额的治理,严格控制66人以上超大班额。鼓励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开设多样优质的选修课程。

   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今年将出台

  研究制定出台《哈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研究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职数、编制、聘用、绩效考核、校长职级制,学校自主办学、考试评价等方面的问题及限制发展因素。

  继续实施“阳光招生”,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实行并不断改善小学成绩等级制表达,禁止区、县(市)组织学校统考并以考试成绩给学校和教师排名,禁止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探索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统一期末考试后的有效评价办法。

  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式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适时出台哈市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具体办法。鼓励优质民办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民办教育总量,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进一步探索职业教育联盟化、集团化和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

   新建中小学校8所 创建义务教育特色学校15所

  加快新区学校建设和老城区校舍改造,新建中小学校8所,加固维修学校20所,创建义务教育特色学校15所。以市民待遇妥善安置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省市重点高中工作。完善留守儿童建档和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在校安全监管。继续推动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加大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查处力度,严查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严格执行小学“零起点”教学。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教材教辅选用和管理。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国家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之外,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在校内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或者是课后自习。同时,学校要严格遵循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在校补课。

   启动筹建食品职教集团

  调整优化中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培育发展重点、紧缺专业,支持强化优势专业,促进中高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发展项目资金库;创新发展决策评价机制,启动职业教育重大决策第三方评价机制,建设职业教育发展项目评审专家智库,通过综合评价,科学确定职教重点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现有职教集团作用,推动职业教育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启动筹建食品职教集团;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在哈高等职业院校联盟;推进中高职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开设、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以职教集团、职教联盟为载体开展“校企政”深度融合。推进哈尔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支持哈尔滨学院建成应用型大学,支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争创优质高职院校。

  从学校教育向社会教育拓展,加快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第三年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推进以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的哈尔滨开放大学建设工作,为市民搭建终身学习平台。重视第三年龄教育,支持哈尔滨老年大学发展和建设。筹备建设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各区、县(市)社区(教育)学院,扩大社区教育工作覆盖面,打造“十分钟学习圈”。(记者 栾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