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严防发生溺水事件

10.07.2015  12:32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旅游局近日下发通知,加强汛期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

  据悉,该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交通安全的监管检查,旅行社要与租车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明确的旅游用车合同,严格落实团队安全行车各项制度,随团导游人员要监督、配合司机安全驾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在驾驶中接打手机,复杂路段、复杂气象减速慢行。完善各种涉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对旅游节庆活动的监管,活动中禁止使用易燃、易爆危险性物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严防出现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强化旅游团队用餐的安全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景区餐饮安全检查,严防发生游客食物中毒事件。指导景区做好漂流等涉水旅游活动安全,防止发生游客溺水事件。加强与水文、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对险要地段进行重点监测,协同交管、海事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漂流点、涉水景区、旅行社经营涉水旅游线路、产品等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设备设施、维护和驾驶人员资质、防护措施、应急救护等安全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作者:樊金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