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出台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新举措

30.04.2016  13:49

  哈尔滨市于日前出台了《哈尔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进一步提高哈市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

   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办理时限、收费依据

  《方案》要求,哈市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建立目录,逐项编制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经过审核后,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管和方便群众办事。

   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方案》规定,哈市将减少公共服务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推进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要最大限度地推进行政审批向政务大厅集中,并积极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暂不能进入政务大厅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办事功能,减少办事环节,“一个窗口”受理,实现基层群众只进一个办公室,只找一个部门即可满足办事需要。

  《方案》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相同的材料。

   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

  将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与提醒、网上咨询与投诉。加快实施办理结果的自助打印和缴费票据的自助打印。发证部门提供网上查询的服务方式,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此外,哈市还提出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南岗、阿城、方正率先试点

  哈市政府确定南岗区、阿城区和方正县作为试点,先行先试,试点时间至6月30日,7月1日至8月31日在各区、县(市)全面推开。

  今年10月至12月末,各区、县(市)政府和哈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共享。(记者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