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创新举措 规范行为

10.01.2017  02:02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社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其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哈尔滨市司法局联合制发《关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行为的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在哈尔滨市正式施行。
      该《办法》从委托代理人的基本原则、代理人身份、代理人代理行为规范及相关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仅为哈尔滨全市20个仲裁机构办案有关行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亦为当事人避免受骗上当、遭遇黑代理提供了依据和标准。(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