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将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08.07.2014  10:34

  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获悉,为建立哈市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改进环境,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哈市日前就制定《哈尔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向社会征询意见,《办法》将于年内出台。

  据哈市环保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哈市将制定用于本地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用以规范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将把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开发建设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等7类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按项目评分,将企业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环保部门将评价结果向发改委、金融部门公布,实现信息共享。对环保守信的企业给予资金、项目、财政补贴和其它社会荣誉方面的激励,对环保不良企业,采取限时整改、暂停环保资金补助、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作者: 王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