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2.01.2017  15:15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21日召开。

  会议传达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同志讲话,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兴东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快哈尔滨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陈海波同志的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表明了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提出了做好今年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

  全会认为,2016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树立一流目标,坚持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展现一流形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会强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以争创“四个一流”为实践载体,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压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确定,2017年要着力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压实落靠责任;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四是坚定旗帜立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五是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六是狠抓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职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