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典型案件当“故事”讲,这样的普法老百姓欢迎! ——哈尔滨市阿城区检察院践行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实效

16.08.2018  10:53
  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对“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践行以案释法制度,提高普法实效,促进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哈尔滨市阿城区检察院院公诉科科长殷丽颖结合自身在办案件,组织干警于8月9号到案发地阿城区玉泉街道镇北村,开展了一次“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活动,打通法律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十年难育树木,一火易毁森林
    为贯彻落实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与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本次宣传活动的典型案例选择了极具代表性的一次“烧荒”失火案。
  2017年10月24日10时许,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街道镇北村62岁村民李某,在自家玉米秋收之后,违规焚烧秸秆,以便来年耕种。李某在焚烧自己家玉米地的秸秆时引燃紧挨着玉米地的林地,一时不慎,引起森林火情。后经相关机关勘定,过火林地面积近150亩,其中大部分为国有林地,一小部分为集体林地。在公安和消防等部门的多联动下,本次火情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李某身体受到了严重的烧伤,人被送至医院,也使得森林资源遭受了严重损害,同时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十月末,我省的玉米秋收已经基本结束,由于该地区山地较多,机械化水平不高,加之青壮年劳动力不足,政府对秸秆回收的补贴政策尚不健全,庄稼秸秆的处理依旧是个难题。虽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各种措施:对秸秆回收予以政策补贴、禁止燃烧秸秆和森林防火的警示标语在村落随处可见、村广播每年都进行禁止燃烧秸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播放。但是仍有部分村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图省事,只顾眼前利益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选择一把火来解决秸秆问题。秋收季节天气干燥,秸秆燃烧面积大又紧靠林区,一旦火势失控极易引燃林地树木,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人性执法显温情,释法说理重宣传
     “烧荒”失火案中的李某主要以务农为生,家境贫苦,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收成并不可观,家庭收入不高。并且李某年事已高,李某的妻子还患有残疾,需要照顾。因在救火过程中,李某又被烧伤送至医院,双腿受到了严重的创伤,案发至今行动仍然不便。李某的住址距离检察院的路途较远,山路难行,考虑李某的实际困难,阿城区检察院办案人上门讯问犯罪嫌疑人,既体现了人文关怀,又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决定对李某的讯问地点选择在了被讯问人的家中,以避免年迈的李某在路途上的劳苦奔波。8月9日,在李某家的炕头,阿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办案人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审讯,李某被检察官的办案作风所感动,表示认罪悔罪,一定接受检察官的建议,积极主动教育身边的人不要违法私自焚烧秸秆。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就人民群众而言,其对于具体个案的关切,往往超过普遍性的法律制度。而且个案的处理结果对社会公众的冲击和影响,也胜于一般性的普法教育。正是因为如此,践行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更提高普法实效。为此,阿城区院决定以李某“烧荒”失火案为典型案例,在周围乡村社区进行宣传、讲解,以平等活动的普法形式,来释法说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阿城区院的检察官们将本次活动专门编写和印制的法律宣传手册,分发给了前来的村民。宣传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燃烧秸秆的危害、有关燃烧秸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了放火罪与失火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现场的宣读和解释,还对于生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列举。希望广大村民,能够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注意,避免因为存在法律误区而受到处罚甚至是刑罚。在互动环节中,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对于人民群众的提出的问题予以了详细的解答。随后,在乡村事务公示栏张贴了镇政府关于回收秸秆的扶持政策以及相关禁止燃烧秸秆的法律法规;而且还在林地附近和村民的围墙上悬挂了“拒绝燃烧秸秆,争做守法公民”的宣传警示标语;还宣传了镇上最先进的秸秆处理机器的使用方法和优势。最后,“烧荒”失火案的李某当场现身说法,向前来的村民说明了自己此前燃烧秸秆行为给社会带来的的危害性和给自身及家庭带来的灾难,引起了村民的共鸣和赞同。
  “检察官们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当成故事来讲,我看村民都听进去了,这样的普法活动我们老百姓欢迎”,镇北村村长表示。
   以案释法任重道远
  阿城区院公诉科科长殷丽颖表示,这次以案释法制度的实践活动让我们受益匪浅,让我们明白了“以案释法”不仅仅是一种普法形式的探索,还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益尝试,更是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我们会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继续通过走进乡村社区,把典型案例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来释法说理,深入浅出地让法律的内涵深深地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心中,并潜移默化得影响人们的举止行为,真正地实现法律的应有之义和普法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