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开放机动车牌照新号段

14.06.2017  13:05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省交警总队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互联网预选小型机动车号牌工作,哈尔滨将于6月20日9时开通此项业务。市民可在“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用户,通过网站(hl.122.gov.cn)选取号牌号码。

  据了解,互联网预选小型机动车号牌的用户注册及选号方法、注意事项、流程等,可以访问hl.122.gov.cn“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各交警支队服务电话可在网站右下角点击“平台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电话”查看。网络注册不成功的用户请到当地交警部门窗口注册。

  互联网预选小型机动车号牌工作近期阶段性实施,大庆已于6月12日9时开通,6月20日9时哈尔滨开通。

  哈市投放的机动车号牌号段

  市区放号:

  A××××G、A××××H、A××R××、

  A××S××、A××A@×

  备用号段:

  A××××J、 A××T××、A××U××、

  A××B@×、A××C@×

  县市放号:

  L××××E、L××××F、L××Q××、

  L××R××、L××A@×

  备用号段:

  L××××G、L××S××、L××T××、

  L××B@×、L××C@×

  (注:@代表不含I、O的其余24个字母)

  网上选号攻略

   A 用户注册

  分为窗口注册和互联网注册。窗口注册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明到车管所及各服务网点互联网窗口进行注册,互联网注册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的用户注册功能进行自主注册。

  注意事项:

  1.注册用户应确保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手机联系号码真实性和准确性;

  2.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本人注册信息,避免发生因注册信息泄露导致的非法登录及操作。

   B 选号流程

  业务种类包括新车注册预选号牌、二手车转移登记预选号牌、二手车转入登记预选号牌。

  步骤1:用户登录网站(hl.122.gov.cn),点击左侧目录“机动车业务”→“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然后,“选择牌证发放机关”确认后进入下一步“业务须知”的阅读。

  (注:选号之前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明)

  步骤2:录入基础信息并检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并等待选号”按钮。

  步骤3:进入“选号手机验证”。选号业务开启后点击“开始预选号牌号码”,在界面上会显示选号操作时间和剩余时间,用户需要在选号操作剩余时间之前确认号牌,否则必须重新开始选号。在该步骤,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后,点击“验证,开始自编选号”或“验证,开始随机选号”。

  步骤4:完成预选号牌。用户可以选择自编选号和随机选号界面,但要注意剩余的自编和随机选号次数,如果自编号牌验证通过,系统将自动确认号牌;如果点击“开始随机选号”按钮,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用户选中号牌号码后,即完成选号。

   C 特别提示

  1.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新车上牌业务。

  2.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不保存任何信息,所选号牌号码均无效。

  3.预选号成功后,请在系统提示的有效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

  4.使用互联网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需与选择的用户类型信息中“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留存的手机号码相同。窗口注册时互联网用户名字应与购车发票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