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企业在哈尔滨新区可获减按15%所得税优惠

13.01.2017  17:02

  日前,哈尔滨新区喜获国家政策红利,成为全国15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之一,由此,入驻哈尔滨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将获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

  据了解,为加快服务贸易发展,进一步推进外贸结构优化,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等四大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哈尔滨新区作为全国15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之一,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适用该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据悉,该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减轻服务贸易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加快哈尔滨新区服务贸易企业的发展。(记者薛婧李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