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法院:向好法官学习 为好法官点赞

18.07.2017  23:44

    7月10日,巴彦县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刘春荣在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中,从33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评选为10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之一。

    哈尔滨市法院干警的心也沸腾了起来,全院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刘春荣的热潮。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 王梦薇: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楷模,是最好的说服。通过观看“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使我深刻的领悟司法为民的内涵,更加坚定了司法公平正义的理想信念。刘春荣在工作中饱含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尊重群众,真情服务群众,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要学习刘春荣坚持司法公正的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不忘初心、努力工作,为实现“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前进。

    巴彦县人民法院 田莉:

    看过“我最喜爱的好法官”领奖仪式后,特别是在看到刘春荣获得“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这一荣誉后,我倍感肩上责任重大,备受鼓舞和激励。作为她的同事我感到无比骄傲与自豪。刘春荣的事迹,让我们看到了一种爱岗敬业的新境界,那就是在热爱、耐心、尽职的工作态度背后,还有一种乐于奉献的精神、一种追求卓越的品格、一种克己奉公的情操。正是这种境界,感化着我、支撑着我守护正义,创造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爱岗敬业的新境界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深思、去体悟。 学习刘春荣爱岗敬业的新境界,就要学习她严守信念、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

    我要以学习刘春荣的先进事迹为动力,从事迹见精神,从典型看自己,变感动为行动,把学习的收获贯穿到具体实践中,以爱岗敬业的新境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巴彦县人民法院 王鑫:

    在收看“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颁奖节目时,我院法官刘春荣从33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评选为10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之一,作为她的同事我深深地了解她,她扎根基层法庭28年,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坚定誓言。

    刘春荣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在实现法律公平和正义的同时,在处理方式上达到情理的交融和平衡。她在办每个案件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用心。只有用心去办案,才能把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传递给案件的每一个当事人。

    作为刘庭长的战友,我更应学习刘春荣日日夜夜一心为民排忧解难的精神,用一腔爱民的情,让群众更多地感受社会的温暖,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