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淘汰黄标车 政府给补贴

03.09.2014  11:12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淘汰黄标车的通告》。

        黄标车是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五至十倍,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治大气污染的总体要求,《通告》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提前淘汰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市政府将给予适当补贴。

        《通告》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条件。规定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在本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含利民开发区)、阿城区等八个城区注册登记的非财政供养的黄标车,其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政策。同时,规定了五种不享受补贴的情形。

        《通告》明确了补贴标准。对自愿提前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按照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并编制了具体补贴标准表。

        《通告》明确了申领补贴的办理机构、所需材料和程序。为了方便黄标车所有人申领补贴,规定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相关业务,并明确了其办公地点和咨询服务电话。同时对所需材料和申领程序都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