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环保局致信供热单位呼吁提高环保意识

05.01.2016  21:28

  新华社哈尔滨1月5日专电(记者王建威)哈尔滨市环保局近日向全市供热企事业单位致公开信,呼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责任意识,并提出具体建议。

  公开信称,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将取消罚款50万元的封顶限额,变为按倍数计罚,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新法还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

  哈尔滨市环保局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排污企业出重拳、用重典,绝不姑息、坚决打击冒黑烟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环境违法行为。

  公开信呼吁,全市供热企事业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锅炉互为补充的供热体系。对小锅炉逐步拆除并网,实施集中供热。对小型锅炉的燃烧装置进行改造,提高燃煤效率,降低排烟黑度和烟尘排放浓度,防治烟尘污染。同时,对其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减少烟尘及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