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资金扶持重点企业引良才

28.11.2016  09:36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日前出台《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对重点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给予资金扶持。目前首批51名优秀人才面向社会公示,其中申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1人;申请应届博士补贴1人;申请应届硕士补贴49人。

  根据《办法》,六类重点企业的技术人员、高管可申报。包括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中型以上工业企业;纳入哈尔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中央企业、中直省属企业;拥有国家或省、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业企业;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推进产业项目计划表的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业企业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可申报扶持资金的优秀人才,指重点企业从省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科研攻关能力或掌握关键技术和生产诀窍,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公认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具有大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经历、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高级管理人员。

  《办法》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安家费100万元、一次性科研资金100万元;每人每月补贴1万元。“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给予安家费50万元、一次性科研资金5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主要完成人等,给予安家费30万元。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给予安家费2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给予安家费10万元。同时,对重点企业与省内外“985”“211”工程高校工程技术类专业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将按照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记者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