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09.09.2016  18:40

  记者从哈尔滨市财政部门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实施,《意见》指出,哈市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全市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新建改建和存量PPP项目,具体涉及市政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等多个公共服务领域。

  据了解,《意见》指出,哈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按照政府决策、规范运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将政府职能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政策的“制定者”、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及PPP项目的“监管者”;在推进过程中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分批发布、分类推进、全面展开;实施过程阳光化运作,依法择优确定社会资本,充分披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重点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健全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加强成本监测,核定收费价格和补贴制度,合理确定投资回报;依法监管,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做好投资、建设运营各环节的价格与服务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适用范围,这种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优先选择一些投资规模相对较大(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技术发展比较成熟、收益比较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合作期限较长(一般不低于10年)的项目推广运用PPP模式,重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能源等多个公共服务领域项目。2016年起,凡符合以上领域的存量项目和新建改建项目由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发改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进行评估论证,筛选出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经本级政府授权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社会资本采购、项目运营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此外,在项目运作方式上,《意见》要求,项目实施机构将依照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针对存量项目、经营性的新建项目、准经营性新建项目、非经营性新建项目等不同项目类型选取适合的运作方式。

  另悉,下一步,按照《意见》的要求,哈尔滨市财政局将制定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则,推动哈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健康发展。(记者韩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