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哈市全市范围划定秸秆禁烧区

09.10.2014  15:55

  生活报8日讯 (实习生张博 记者刘畅言)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哈市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会议暨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1至9月,哈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08天,与上年同期相比,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减少了5天。为缓解冰城冬季大气污染的状况,今年哈市全市范围划定秸秆禁烧区,并将于10月10日到11月20日开展禁止野外焚烧秸秆专项执法活动。

  会议上通报了哈市1至9月的空气质量,哈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08天,占日历数的七成多,其中优57天,占20.9%,良151天,占55.3%;超标天数为65天,其中轻度污染24天,中度污染21天,重度污染18天,严重污染2天。与上年同期相比,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减少了5天。

  根据国家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1至8月哈市平均排名36位,5月份还排进全国前十名。但冬季哈市有煤烟型污染,占比超过44%,时下秋季焚烧秸秆占比偏高,初步估算占PM2.5来源比接近20%。

  根据《哈尔滨市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实施方案》,哈市各区(县)须在田间地头和城镇建成区周围10公里,机场周围15公里,粮库、油库等仓库周围1公里,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省道公路两侧各1公里,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标识牌,时刻警示秸秆焚烧行为。

  同时,哈市将利用国家环境卫星遥感设施全覆盖监测,每天通报火点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热线12369,推行有奖举报,24小时受理秸秆焚烧问题。利用无人机飞行巡视重点区域火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在年底前,出台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具体措施,完善奖惩机制。

  对劝阻不理、制止不听、恶意焚烧的,特别是对于造成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森林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罚款、拘留等严肃处理。(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