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筹划外来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 暂住证还能办

11.03.2015  12:36

  黑龙江新闻网讯(公宣记者 王健泽) 记者从哈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哈市正在筹划外来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这期间,暂住证可正常办理,拟在哈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外来人员,仍可在哈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目前哈市正在筹划外来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当前,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正在就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哈市《居住证》管理制度也将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进行实施。在此期间,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全市外来人员,在《居住证》管理制度正式实施之前,对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并拟在哈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外来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仍可在哈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按规定,《暂住证》仍具有相应的功效。

  同时,哈市各派出所也将做好《暂住证》的受理、调查、审核和发放工作。市民如果咨询和投诉,可打电话87661781、87661062、87661076。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