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业车险今起不再按车价交 出险次数越少保费越低
记者3月31日从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获悉,中国保监会印发的《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作为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之一的我省,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即可使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原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停止使用。
哈市的路先生于2009年购买了一台马自达轿车,近2年每到检车的时候,他都要犹豫商业车险买不买。路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的车险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格计算的,如果当年不出险,第二年的保险费会给打一个小小的折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已经连续3年不出险了,可是每年保险费用都要几千元,我这辆车现在才值5万多,却要掏这么贵的保费,我觉得很不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车主之所以犹豫是否要购买商业车险,主要考虑的就是价格因素。据了解,目前我国商业车险费率厘定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保费与风险的相关度不高,频繁出险的车辆与长期不出险车辆间的费率差异不大。
“目前商业车险最低允许的折扣是7折;电话及网络销售的专用车险,可以允许在7折基础上再优惠15%。”哈市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4 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车险试点改革,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更加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和车主。
据业内人士介绍,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将总体平稳,低风险车主将会享受比现在更低的车险价格。“尤其是试点方案中提到了‘无赔款优待系数’,即往年出险次数低的车主会享受由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的额外费率优惠,加上原有定价系数也允许各家公司存在差异化,相加后一定会突破‘最低七折’这条硬杠。
另外,交通违法系数也被列入《方案》,车主的交通违法次数也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车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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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还有这些新政开始施行
《条例》规定,遇能见度小于100米、6级以上风力或其他严重影响作业安全的天气时,应当停止车行道、桥梁上的人工保洁作业。环卫作业单位应依法为环卫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条例》规定,应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制度,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吸烟。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在地下轨道交通入口处设置安检设施。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导则》要求,景区逐步推进旅游者流量监测常态化,针对节假日及大型活动制定相应旅游者流量控制预案。当景区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立即停止售票,向旅游者发布告示,做好解释和疏导等相关工作。(作者: 杨雪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