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连续四年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08.11.2016  06:07

  日前,黑龙江高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开展好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保护农民工、生活极端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利益,确保他们过好即将到来的“两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是黑龙江法院连续第四年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也是该院为打好“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采取的又一实际步骤。

  据了解,黑龙江法院此次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活动自今年10月底开始,至明年1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时间节点贯穿元旦、春节两个重要节日。重点清理截至今年10月底前立案受理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八类案件。活动结束前,纳入清理范围的今年7月底前立案受理的案件应全部执结,其他案件执结率达到70%以上。

  按照活动部署,全省各级法院在10日内对今年10月底前立案受理而未能执行到位的案件进行了逐一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逐案制定了执行措施。黑龙江高院要求,下一步,全省法院要强力推进,集中执行,特别是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要紧密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人力物力保障,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社会捐助、社会保障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将救助款发放到位。

  另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黑龙江法院每年都以专项活动的形式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形成了长效机制,已先后执结涉民生案件5070件,到位金额2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