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月商品房买卖纠纷居“仲裁首位”

05.05.2016  10:43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仲裁委了解到,今年以来,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激增,比去年同期增长66.25%,超过了去年底的借款合同纠纷,排在了“首位”。随着房产交易的频繁,法律专家总结了四个主要纠纷原因,并告诉你签合同和履行合同中该如何做。

  据哈尔滨仲裁委的最新统计,今年1至4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66件,比去年同期的160件增长106件,同比增长66.25%;标的额13.0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8.39亿元增长4.65亿元,同比增长55.42%。从纠纷类别上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占前三位。

  1至4月哈尔滨仲裁委受理的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2件,占15.79%;借款合同纠纷40件,占15.04%;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35件,占13.16%。其他纠纷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合作合同纠纷、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商品房认购合同纠纷、转让合同纠纷等等。

  对于数量居首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专家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有: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房屋实际格局与样板间的格局存在差异;开发商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证书;合同对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约定不明确。

  商品房买卖注意四点

   看五证全不全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咨询开发商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证件不齐全,将会影响办理产权证。

   约定附属物归属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对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及是否可以办理权属证书做出明确约定。

   注意合同附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还包含附件,附件一般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后,包括如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及合同补充协议等。

   验收时谨防面积缩水 在出卖人交付房屋后,买受人要仔细测量交付使用的房屋的面积。在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如果合同有约定,买受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的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