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读:黑龙江四类人群可享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29.09.2017  10:28

      28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省人社部门就哪些群体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等涉及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哪些群体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了解,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文件要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人群均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目前,全国各省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7226所,我省开通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351所,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217所,覆盖所有市地。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各省市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详细信息,以方便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

  省人社部门相关人员表示,程序分为三个步骤: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第一个步骤先备案。参保人员在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填写全国统一的备案表,关键的信息有两条:一是要说清楚备案的原因是什么,你是出去常驻还是异地安置,还是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转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二是要去什么地方,是去北京还是去上海、海南等等。经办机构采集这两个关键信息后,传到国家的结算系统,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其他的信息社保卡都有,比如姓名、卡号,不需要另外采集。这是第一步,要先备案。

  第二个步骤选定点。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去。我省已与全国31个省份、400个统筹地区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全国7千余家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第三步持卡就医。第一步完成了备案,第二步完成了选定点,第三步来到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在医院里我们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作者:孙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