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四零承诺”确保中小学“上学不求人”

23.02.2019  14:40

  22日,省教育厅印发《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将通过学校划片招生、教师与学生随机配对、定期按照规则轮换座位、民主方式遴选学生干部等方式实现“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

  根据《实施方案》,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等涉及群众和中小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人人平等,不在规则之外人为设限,不徇私情、不开后门。坚持公开性原则,中小学校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等政策和规定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最终实现“上学不求人”“分班不求人”“排座不求人”“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

  为实现“零择校”,我省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准一年级适龄儿童应全部免试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同时,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对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为实现“零择班”,将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义务教育要做到同一年级各教学班人数、男女比例相对均等,合理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为实现“零择位”,将根据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进行排座,并定期按照一定规则轮换座位。我省还将加快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从源头上消除因大班额造成的学生座位拥挤、后排座位离黑板过远等问题。

  为实现“零指定”,学生评优评干,将采取民主方式遴选,采取综合评价和民主评议方式评奖评优,不得由学校和班主任指定。

  为落实《实施方案》,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对“四零承诺”将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