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司法诚信体系建设

24.11.2014  11:46

        龙江县法院苦练“内功”,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司法诚信建设。

        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整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自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后,龙江法院积极部署,将司法诚信建设纳入法院工作总体规划,列为各部门日常工作项目。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诚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指定专门负责人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确保诚信体系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以明确完善的制度机制,规范保障诚信体系建设。颁布了《龙江县人民法院司法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龙江法院司法诚信体系建设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实施方案中载明各部门诚信建设任务分解表,结合部门具体业务范围和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规定司法诚信建设的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在奖惩办法中规定了目标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及标准,评比规则和程序。将各部门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总体考评范畴,领导小组定期地组织抽查、督导和阶段考核。一系列诚信运行机制的构建,保障了诚信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以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深入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在立案受理环节,建立立案诚信告知制度,强化诉讼风险告知,设计立案诚信提示和诚信诉讼承诺书,坚持诚信引导,杜绝虚假诉讼。审判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公正司法,以司法公正促司法诚信。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面向青少年学生、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参观交流,密切法院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司法公开促司法诚信。在执行环节,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介,曝光、谴责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让“老赖”无处藏身;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合作,建立恶意被执行人信用评价网络体系,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信用惩戒。

        以深入广泛的宣传报道,传播倡导诚信体系建设。每个月选取3-4个典型的涉诚信案例编写成宣传材料,并附上“法官说法”及相关法律提示和建议,在当地报纸、电台、网络上刊发报道,让人民群众对案件的审判结果看得真切,体验得深刻,推进失信行为和守信典型的公开披露,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自觉追求。积极实施法官巡回审案、法官进社区和农村现场办案等活动,拉近法律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在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将法律指导、诚信教育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