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1.12.2015  22:59

  昨天,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我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采煤区原队长套取职工工资3万元,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1.杜蒙县烟筒屯镇南阳村原会计赵得风贪占草原补贴款问题 。时任杜蒙县烟筒屯镇南阳村民兵连连长赵得风,利用负责本村草原面积统计上报和草原补贴发放的便利,将应发放给3名村民的草原补贴款共计2.04万元占为己有。2015年7月,赵得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2015年10月,赵得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鸡西矿业集团公司新发矿采煤区108队原队长杨景玉套取职工工资问题 。鸡西矿业集团公司新发矿采煤区108队原队长杨景玉,在担任采煤区107队队长期间,以3名职工名义,虚报套取职工工资共计3.04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材料、加班餐费等。2015年8月,杨景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饶河县山里乡山里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兆德贪占农业保险补贴款问题 。饶河县山里乡山里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兆德,利用协助山里乡乡政府开展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工作的便利,冒用部分村民身份信息虚假参加农业保险,骗取农业保险补贴款共计1.41万元并占为己有。李兆德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2015年7月,李兆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源林场副场长兼呼源森林经营管护区副主任戴威违规发放贷款问题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源林场副场长兼呼源森林经营管护区副主任戴威,在协助某银行及呼中区农林局发放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小额贷款卡时,在3名贷款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申请的15万元贷款签字代领,并转贷给某私营企业负责人姜某某。贷款到期后,姜某某不能还款且去向不明。2015年10月,戴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