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拔瓜苗引纠纷 村民一砖头打出两万七

21.11.2014  11:51

        “绿化、美化、香化”本是为民利民的好事,需要村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而无良村民却因拔掉其家门前树床中的白瓜苗,将该村带队干活的村连长一砖头打伤,不仅被判7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而且还掏出了27    000元作为赔偿。这起故意伤害案于日前在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审结。

        庭审查明,2013年5月27日8时许,拜泉县某村连长付某带领村民来到尚某家门前树床搞绿化美化栽花,因尚某家在树床中种植了白瓜需拔掉,为此二人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该村长连打了尚某两拳后,尚某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打在了付左眼眶上。经法医鉴定,该村连长面部挫裂伤为轻伤,创口为4.9cm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与被告人家属自行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尚某赔偿被害人付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7000元。至此付某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尚某从轻发落。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尚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一时冲动,不计后果致伤他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又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