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遭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 “救急难”政策为民生“兜底”

02.08.2015  12:36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老百姓遭遇临时性、突发性意外事故或重特大疾病,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甚至生存都面临危机时,往往会绝望无助。为编织一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真正兜住民生底线,2014年我省实施的“救急难”政策帮助遭遇此类困难的老百姓渡过难关,真正做到让遭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

  今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着力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31个试点地区,着力解决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无法及时解决的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急难事件。截至目前,全省共救助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98239人次,其中疾病类救助33438人次;溺水类救助98人次;火灾类救助1638人次;交通事故类救助329人次;意外伤害类救助728人次。

  完善政策汇聚资源形成救急难“合力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状况都十分紧迫和严重,仅靠一项制度很难有效救助。针对急难类型的多样性、特殊性和差异性,我省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功能,发挥重特大疾病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等制度优势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协同作用,衔接使用好相关救助制度资源,形成“救急难”合力。今年2月,哈尔滨市双城区双利村低保户郭大才家突发大火,火势快速蔓延,将在家中的两个女儿烧伤,大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8岁的小女儿烧伤面积达50%。得知情况后,双城立即启动“救急难”协调机制,民政部门通过临时救助拿出2.3万元,慈善基金拿出4万元,残联拿出2万元,乡镇政府拿出2万元,号召社会捐款10万多元,让这个家庭暂时渡过难关。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打造救急难“快通道

  全省各试点地区依托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和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急难”受理窗口,专人负责受理困难群众急难事项,对民政救助以外的求助申请,建立了民政与相关部门间分办、转介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建立起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绥化市北林区政府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民情在线系统,民政部门接到群众的求助热线后,第一时间确定居民申请的救助项目,通过网上办理快速进行转交、转送,从接受申请到救助只需要3个工作日,有效解决了以往群众多个部门问,漫无目的跑、救助时效低的状况。通过这种“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社会救助基层服务机制,为困难群众搭建高效率、综合性的服务平台。

  主动发现全面覆盖确保救急难“无盲点

  张耀良是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一个三无流浪人员,2014年8月初,张耀良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发现了其患病急救情况,立即启动了“救急难”申请程序,即先救急后补报相关材料,第二天区民政局便审批和支付给张耀良救急难救助金5000元。在“救急难”开展过程中,全省各试点地区充分依托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网格长,发挥社工、志愿者作用,建立起“主动发现网络”,重点关注急难事高发、易发的弱势群体,在第一时间开展急难事项排查、协助申请、疏导干预、协助救助等工作。我省还积极推动了救急难政策实现全覆盖,作为“救急难”主要承接制度的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已将救助对象从困难群体扩大到城乡所有居民,不论是否低保对象,是否户籍人口,均涵盖在“救急难”范围之内。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救急难“正效应

  2014年5月2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发起了一场爱心捐款活动,帮助一个低保家庭的18岁面临高考却突遭车祸的“花季女孩”郭晶乐。社会力量在“救急难”工作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近两年,我省各试点地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专业社工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心理疏导、亲情陪护等慈善医疗服务,为开展“救急难”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还建立起政府救助资源与社会救助需求的对接平台,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者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了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和强烈的社会正效应。

  “救急难”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救急难”试点范围,完善“救急难”主要制度,整合“救急难”社会资源,健全“救急难”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救急难”模式,更加及时高效、简便快捷地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让他们生活得更有保障、更有安全感。(作者:董艳雪 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