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标到河北调研国地税合作规范完善升级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20.06.2016  10:38

  6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到河北调研国地税合作规范完善升级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调研期间,孙瑞标主持召开全国12个县区国税、地税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单位关于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完善的意见建议。孙瑞标指出,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创新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政府、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肯定。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和税制改革特别是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进,对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完善国地税合作规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抓好对升级后的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落实。一要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规范是基础,是最低要求。落实规范不能仅局限于基础和最低要求,还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将合作规范不断向前推进。二要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在国地税合作中,一方要积极响应另一方提出的工作需求,双方都力争做合作规范落实的主动者。三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对于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关注的重点合作事项,要在人力、物力和精力上优先安排,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好一般工作。四要处理好合作与分工的关系。国税、地税机关既要积极合作,又要明晰各自职责分工。五要处理好学习与宣传的关系。落实好合作规范,必须同时做好对内的学习培训和对外的宣传介绍。六要处理好制度与落实的关系。国地税合作规范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出口退税等工作规范以及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要互相衔接,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上下配合,根据合作规范升级的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孙瑞标还对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听取省、市、县地税局工作汇报和水务部门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的介绍,深入用水企业实地调研企业取水计量及征费情况,对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