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

06.12.2017  12:44










  

  12月4日,按照省人大《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省质监局召开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会上,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尤晓红副教授以“什么是宪法”为题目,为质监干部讲授了宪法与法治政府、宪法与公民权利以及构建良法等内容。最后,由省质监局巡视员姚贵宝同志领誓,全体参会人员面对国旗,向宪法庄严宣誓。

  省质监局副局长郭杰主持会议,省质监局巡视员姚贵宝、副局长刘实、副巡视员杨福星、总工程师韩岩、总检验师杨晓一出席会议,省质监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