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05.12.2018  12:21

  4日下午,国歌声、宪法宣誓声回荡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厅,作为我省开展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领誓;副主任宋希斌主持仪式;副主任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参加。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首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开展好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系列宣传活动期间,我省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策划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全省副处级以上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旨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因地制宜推动宪法进基层单位,在边疆边境地区形成强大宪法宣传声势。省直机关工委、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在中省直机关、主要居民小区、街道悬挂张贴宪法宣传图,通过运营商发送宪法宣传公益短信,积极营造宪法宣传氛围。省教育厅、省法学会等部门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高校巡讲等活动,将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融入到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树立品行培养之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作者:闫紫谦)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