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过好2015年中秋、国庆的通知

09.09.2015  13:30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全省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防“四风”反弹,过风清气正的“两节”,现就廉洁过好“两节”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自觉性
    “两节”是防范“四风”的重要节点,一些“隐蔽”的“四风”问题还不时发生,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要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
    4、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正常保障性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入库;
    5、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二、落实责任,要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党委、总支)要认真贯彻《省商务厅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于节前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严明纪律规定,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警示提醒本处室(单位)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踩红线。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保证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四风”问题
    要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专项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特别是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既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又有其他问题线索的,一律对违反八项规定、九项规定问题先行给予处分。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着力防范趋于隐蔽的“四风”问题。
    四、严格执纪,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突出问题要在全厅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惩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驻厅纪检组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广大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451-87708181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