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 职业经理人也能进国企

06.11.2014  10:32

  黑龙江新闻网5日讯(记者:桑蕾)5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见第三版)进行说明,这标志着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已经全面展开。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意见》在我省国资国企改革中首次明确改革时间表和任务量,提出到2020年全省国资国企改革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和决定性成果。

  据介绍,《意见》经历了组织调研、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学习借鉴和逐级审议等五个大的阶段,历时5个多月,经过12次大的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10月20日正式印发全省。这是省国资委成立十多年以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第一次出台的指导国资国企改革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对指导推进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发展,提升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必将发挥重大促进作用。

  《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以管资本为核心,逐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意见》通过“五个着力”,强调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一是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国资监管体制。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二是着力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三是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根据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将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四是着力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五是着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坚持“一放大、两增强”,即,坚持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二是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及省政府要求必须保留国有独资的项目外,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实行“新项目、新体制、新机制”。三是加快推进资本证券化。力争到2020年,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国有企业新增10~15户,在黑龙江股权交易市场股权挂牌国有企业数量超过600户。四是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五是逐步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六是着力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七是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八是积极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九是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以大的时间段为节点,详细量化各项改革目标。《意见》对重要的改革工作列出了时间表,量化了具体任务。《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国资国企改革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决定性成果。一是国有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幅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将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和子公司加快上市,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二是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通过3~5年扎实推进,积极推动60%左右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通过2~3年重组整合,再打造3~5家在全国规模较大、行业领先、优势明显的国有大企业集团;力争用2~3年时间,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制度基本成熟定型。全省各类国有资产系统整合,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运行有效、规范透明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赵杰出席发布会。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