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18.03.2016  16:02


 




 




 

  3月15日,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组织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授识假辨假知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咨询服务。

  活动中,在宝清县繁华地段设置宣传服务、咨询投诉站点3处,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传讲解、提供咨询服务和真假商品展示等形式,重点宣传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普及了消费知识。

  在全县4处大型商场显示屏,播放了县电视台“三农天地”节目组录制的《诚信企业大宣言》宣传片,提倡企业诚信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制假售假,不侵权假冒,加大行业自律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同时,对投诉举报进行现场受理、现场办公,在公众视野下调节消费纠纷和打击不法商家,提振了消费者信心,让消费更有尊严。

  活动中,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出动执法巡查车辆12台、执法人员60多名,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14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7起,当日受理案件全部办理完毕。

  副县长裴振同同志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宝清县农业局、公安局等消协理事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也纷纷走上街头,依据本单位的执法主体内容、服务项目,分别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受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解答消费者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