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 让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 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22.12.2015  17:23

        近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许仕平、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赵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国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总结交流各试点省市的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凝聚共识,把握大局,推动今后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向前发展。许仕平提出3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学习总结,交流经验,圆满完成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切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的管理工作。

      当前,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部分领导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许仕平强调,承包地确权档案是确权工作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见证,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证明和根据,是建立现代农业产权制度的重要基础,今后还将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中,为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权益发挥更大作用,各级档案工作者要将当前的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抓紧做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党中央农村土地制度的决策部署顺利实现,让农民吃下真正长效“定心丸”。要高度重视确权档案工作,坚持档案管理与土地确权同步部署、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做到提前动手、提早介入,健全规章、完善制度,部门协作、密切配合,检查监督、严格验收,结合实际、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技术进步,典型领先、示范先行。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心要放在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上来,档案主管和分管的领导一定要靠前指挥,亲自抓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管理责任;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管护条件;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四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五是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质量;六是创新管理机制,开发服务功能。

      会上,今年被纳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的吉林、河南、湖南、湖北、甘肃、宁夏、江苏7个地区的省档案局代表做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赵鲲谈了他的感受,他说,目前承包地确权工作已进入中转阶段,其成果就是转变为档案,农业部门要与档案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督导、总结经验、谋划安排,细致、严密地将承包地确权工作做好,完成整体推进,向国家和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今后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当前在全国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历史决策,这次土地确权在多年农村改革开放的成果上,首次提出将农村土地权利按照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三权分置”,突破了以往的框架束缚,正逐渐成为中国当代的“第三次土地改革”。

      为搞好这次土地确权,在开展土地确权登记试点之初,中央就将国家档案局列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历史高度做出的决定。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在2010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去年又联合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对承包地确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全国已有四川、山东、安徽、湖南、湖北等12个省全面开展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年还将有多个省整体推进此项工作。

      江苏省档案局馆长谢波、南京市副市长胡万进出席会议。国家档案局以及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的有关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现场参观了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跃进村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11月30日  总第284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