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在职教师因有偿补课受到降级调离等处罚

02.09.2014  12:41

  7月25日,有群众举报,鹤岗第四中学一名英语教师组织10多名学生在一居民楼进行违规有偿补课。鹤岗市专项治理督察组立即赴现场进行查实,并依法依规作出了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鹤岗先后现场查实18名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市教育局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这18名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这18名教师均被取消三年内评优、晋职、晋级资格,有15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3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中,9人被调离原单位到农村学校或偏远薄弱学校任教;所在学校及学校的主要领导均被通报批评和取消当年各类评选先进资格,并责成所在学校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以及家长的经济负担,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败坏了教师形象和教育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廉洁从教,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者: 沈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