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查组深入市地督办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事项

04.08.2016  11:07

31起重点案件已进行实地督办

  黑龙江日报讯(吴殿峰)1日,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重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截至3日,已经对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伊春市、鹤岗市、绥化市、七台河市31起重点案件进行了实地督办。

  专项督查中,督查组听取了各市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汇报,查阅了转办信访事项相关部署情况及会议纪要、办结转办信访事项卷宗、正在办理信访事项现场调查记录等,目前共对31起重点案件进行了实地督办,其中,哈尔滨市13起、佳木斯市5起、伊春市3起、鹤岗市3起、绥化市5起、七台河市2起。

  督查组认为,各市地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认识显著提高,承诺强化组织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及时调查核实,迅速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做到信访事项“三公开”。如,哈尔滨市信访事项办结率大幅提高,行政问责案件实现零的突破,伊春市铁力市就大安河金矿氰化钠露天堆浸案件进行整改,启动责任追究,安监局、环保局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正在进行问责。但是,各市地在办理信访事项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部分案件调查不到位、办结情况上报不按时、问责启动不及时、处理卷宗材料不全、信息报送迟缓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各市地一要充分重视转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加快信访事项处理速度,切实解决问题。严格审核把关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高报告质量,及时、准确上报调查处理结果;二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全面调查案件情况。一经查实,要立即依法处理,确保管理部门履职到位、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督促违法行为人整改到位,防范同一案件因整改不当等原因导致重复上访。同时,加强对办结信访事项卷宗的完善管理,确保资料完整,以备查询;三要加大力度,严肃问责。要求各市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对不履职、不正确履职的情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