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两起较大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黑安办发〔2014〕43号)

10.07.2014  09:51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安委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会,中省直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接连发生两起较大坍塌事故。6月30日,中航华亿龙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在望奎县火箭镇排水工程施工作业时发生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7月3日,富锦市排水工程公司在富锦市工业园区敷设排水管网时发生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两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三违”现象严重,对非法违法施工行为查处不力,行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省政府领导胡亚枫同志在《关于佳木斯富锦市“7.3”塌方死亡事故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四天之内两起类似事故,六死一伤,人命关天,目前正值雨季,建议安监局速组织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按分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胡亚枫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坍塌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14〕31号)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省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质监、电信以及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电监办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别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施工现场开展检查督查;各地政府安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各施工企业要立即开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为重点的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政府安委会要将本次检查情况于8月1日前报省政府安委办,中省直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检查情况汇总后,于8月5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突出监管重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进行整改,特别要对易发生坍塌部位实施有效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安全。目前,各地已进入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审核和监督,认真自查自纠违法分包、转包、人员资质不全等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严厉打击不依法办理立项、施工许可等手续;严厉打击不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严厉打击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不认真整改或拒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下达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严格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事故结案后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施工安全。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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