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领导率先垂范 身体力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17.11.2017  03:48

    按照院机关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安排内容。11月13日下午,绥化中院机关组织十八个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第二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学习中第二党支部对十九大报告内容中的“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是什么关系,新思想有哪些重大意义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马国表示,要自觉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我们法院工作来讲,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包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结合工作实践确定好政治站位,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这次我们集中学习好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今天是简要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博大精深,今后我们要逐字逐句地、原原本本地学,深入系统地学。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到第一党支部的学习活动中,第一党支部在学习中落实了中院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学习“十九大”报告、传达了《绥化党建e家》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与《关于开展“学习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赵辉同志在支部会议中与其他党员分享了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心得体会,并强调要结合工作实践,做好三个坚定不移。更要结合工作特点,立足本职工作,学习十九大精神,使学习成果与工作业绩相挂钩,要学思践悟,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实际工作。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在支部学习中,以《深刻理解不忘初心内涵,争做一名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为第八支部的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党课。吴刚同志从“不忘初心”写入十九大主题的意义;共产党员的“初心”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源泉;在新时代“不忘初心”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筑牢理想信念讲政治、要甘于奉献有作为、要严于律自己讲规矩等方面深刻阐述了“不忘初心”的含义。

    “学习过程受益匪浅,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创新功,撸起袖子加油干吧!”一名党员干警由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