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首战纸 皓首穷经

30.07.2014  13:23


鸡西中院办公室主任曹彦林在编纂鸡西法院审判志

        忙忙碌碌,平平淡淡,兢兢业业寻踪。灯下伏案写志,最是惬意。一杯清茶饮进,却难抵、倦意正浓。时钟鸣,抬望眼,已入午夜时分,桌面书册几摞,瞥柜中,另垒书稿如山,坚守电脑,没完没了打字,几番培训释疑,弦绷紧,保质提效。责任在,资政存史教化。

        这就是鸡西法院的史志工作,这就是鸡西法院史志工作撰志人的生动写照。

        历时三年多的准备,先后7次办班培训,亲临指导无数,从浩瀚的320余万字的资料长编文海中,提取精萃,在未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用时6个多月、190多天的时间,编纂了1986-2005年20年间,全市法院总文字量达25万余字的《鸡西法院审判志(1986-2005)资料长编》,经呈送省法院评审一次性审定通过,命题之作定稿付梓成卷,鸡西中院撰志人曹彦林年内一项重大任务终于如期完成,心头一振,如释重负。

        根据省法院《关于编修《黑龙江省志•审判志》(1986-2005)的通知》要求,为全面、系统、真实地回顾全市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历程,记述全市法院为鸡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深入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教训,经组织研究决定,曹彦林随即授命负责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审判志资料长编的筹备和编纂工作。

        《审判志》是黑龙江省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保存全省审判事业发展历程的宝贵文献资料,是审判工作历史的写照。从1986—2005年,这20年是鸡西审判事业变化最大、发展最快、成就最显著的20年,有着可以大书特书的成绩与经验,曹彦林首选的定位是一定要把鸡西法院的审判实践和创新奉献状态写进去,把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发生的巨大变化写进去,把涌现的英模和先进典型写进去,为前人经验作总结,为后人发展作借鉴。

        鸡西法院在20年间的发展历程中,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方方面面的成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志资料长编》全篇着重记载了鸡西法院1986年至2005年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妥善处理民事、商事和行政诉讼,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做的贡献,还记载着法院管理与队伍建设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盛世修志。修志为记史事,是历史传统。称为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之重要事业。《鸡西法院审判志(1986-2005)资料长编》从2012年5月开始筹备,历经3年多时间,采取了“众手成志”的编纂方式,全体编撰人员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广征博采,搜集资料500余万字,编纂资料长编320余万字,写成初稿120余万字,严格筛选核实,不断琢磨、修改、研讨,精益求精、孜孜不倦、辛勤笔耕、据实编修,数易其稿,以志、述、记、表、图、录等为院志表现形式,收集整理资料,并初步构建了院志的篇章结构,以体现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

        在审判志资料长编的编写过程中,曹彦林坚持做到组织全篇框架合理,资料详实,体例完整,文辞规范,多次讨论、修改和调整重点章节及内容,根据撰写要求统计数据,收集案例,精雕细琢,力求精益求精。经过精心编纂,圆满完成了审判志资料长编的编纂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目前已经成稿的《鸡西法院审判志资料长编》,上限始于1986年,下限至2005年底止,跨时20年,共10篇42章48节。用以类系事、横排竖写之法,分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全篇设编辑说明、序、总述、目录、概述、鸡西概况、主要职能、案件审判、司法管理、机构人员、大事记、附录、后记等13部分,全稿25万字。同时,稿中还收录了20年审判数据、先进人物事迹、穿插了各个时期的照片35张。纳入典型案例几十件,做到了选材适当、内容翔实、框架合理、体例完整、行文规范,完全符合专业志的编纂要求,并全面反映了鸡西法院审判工作的史实和20年的成长发展历程,具有较高的存史、教化价值,为下一步续写审判志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编写过程中,曹彦林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篇目设计。篇目是志书的框架骨骼,是编好志书的前提。在审判志篇目设计中,他立足实际,参考了省院指导篇目和江苏省审判志书篇目,既继承传统,又有所创新,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属得当,突出时代特点和审判特色。在有关审判工作内容记述上,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补前志之不足。为了保证志书全面科学地反映审判工作概貌,忠实记录审判工作发展历史,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走访及与外单位联系等方式,广泛收集各方面修志工作信息,广泛征求各级法院、各级领导、各业务庭室和专家意见;参照其他省市审判志篇目体例,对原定审判志篇目进行了4次讨论修改完善;先后3次征询省法院史志办领导和有关专家指导,对部分篇目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审判志既符合省志统一编写的要求,又能准确反映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二是资料收集。引导和组织编写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收集资料,避免漫无目的地大海捞针。为最大限度地掌握第一手资料,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开座谈会、发放征集资料函等,积极向历任领导、原岗位工作人员,回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对于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认真整理分类。由于资料多,资料来源出处复杂,容易造成资料的混乱,他要求在收集资料时为每一编的基本资料都设定专存专放,注明不同资料的来源和出处,以保证各种资料的有序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在“”档案、查资料的过程中,把所有档案资料特别是工作总结类资料,认真归拢编列,细心查找阅读,获取有使用价值的资料。

        三是志稿撰写修改。在撰写资料长编志稿时,始终坚持四条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坚持“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坚持横排竖写述而不论。正确处理两种关系:一方面大事情与小内容的关系。在编写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大事情不大,小事情不小的事。有些素材看似几句话或几个字,可至关重要。有时,查阅了不少档案,跑了不少路,找了不少见证者,收集到的也往往是很少的素材和不大的一段内容,而这些确实有着重要的作用,少了它,内容就会缺项,时间就会断线,志书内容就不完整,因此不能忽视。为此曹彦林要求,看一项内容不在于文字的多少,而取决于需要不需要,对入志的素材严格筛选,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另一方面是近时间与远距离的关系。年代久远的事,材料不全,知道的人少,编写起来难度大。近的事情看似知道的人多,材料也充分,但在众多材料中查找有用的东西花费的时间也相对较多,在撰写时要求编写成员采取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方法,把握好各类基础材料的运用和篇幅。为确保志书质量,在写作过程中,采取具体实用的方法,统一、规范志稿的编写。在资料准备的同时,对一些重要章节进行试写,摸索一些具体的编纂经验;实行例会研讨制度,对志书初稿进行互评互改,以提高编纂水平;每撰写完一个章节,组织编撰人员集中讨论,着重解决重点不突出、体例不统一、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坚持“三审”定稿。首先,撰写出初稿后,对初稿组织集中修改,同时进行点评指导。编写人员集中在一个月时间,分别对各基层法院、中院26个部门审判志初稿逐章逐节逐句过一遍,对照省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初稿发现的问题发表意见,集中集体智慧,共同把好第一关。其次,曹彦林作为总撰稿和主编,与各单位、部门的编写人员多次对初稿进行通篇审改,认真把关。初稿修改补充后,印发相关庭室及部分中、基层法院和部分老领导、老同志征求意见。再次是提交本院编纂委员会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而后再次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交省法审判志编委会终审定稿、成卷。

        “埋首战纸,皓首穷经”,这是对写史志的人最真实的写照。曹彦林作为一名院办公室的部门领导,自己同时承担着大量的事务性和文字性工作,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时间是一个常数,想做好工作仅凭8小时不够,加班加点成了自己的家常便饭。在今年半年时间,白天几乎全扑在日常性工作上,晚上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这项工作中,几度夜半未眠,几度挑灯夜战,抬眼已近拂晓,而业务工作量却一点没有减少。在这样的条件下别无他想,始终牢牢坚守修志编鉴阵地,孜孜不倦、兢兢业业地把法院的历史一年年积累记录下来,编纂出来。

        早就有人说过:做史志工作是“艰苦、辛苦、清苦”的“冷板凳工作岗位”,但是即使如此,曹彦林的情结是作为一名史志人,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仅要有默默奉献,不怕劳累的精神,还要勤于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要紧跟时代,不断地学习、学习、再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用实际行动去诠释“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道理,努力做一名学习型的史志人。

        记载着流逝的岁月,再现出昔日的辉煌,盛藏着金秋的收获,记录下每一角落,史书、志书里流淌着我们的汗水,年鉴中跳动着我们的脉搏。这就是鸡西中院的史志人,这就是史志人的工作,不畏劳苦,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