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乡社区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启动

08.06.2015  15:01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实施2015年度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双百”示范工程的通知》,标志着本年度我省城乡“双百”示范社区建设正式启动。

  全省实施城乡社区建设“双百”示范工程以来,各地把“双百”示范社区建设作为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积极推进落实,建设成果显著,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城乡社区基础面貌的提档升级。据了解,本年度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年内新建的“双百”示范社区要按照城市示范社区服务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农村示范社区服务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其中,社区办公面积不得超过社区办公和服务总面积20%,居民活动面积不低于社区办公和服务总面积的80%。社区内要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多功能厅、文体活动室、图书馆、警务室、慈善超市、日间照料室等各种服务设施。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置换等方式,完成建设任务;鼓励和提倡社区基础较好、建设积极性较高的县、市、区、场、局,在确保今年建成1个城市示范社区或1个农村示范社区的基础上,申报和建设更多的城乡“双百”示范社区项目;省级社区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将优先、重点资助承担较多城市“双百”示范社区项目的县、市、区。(作者: 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