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10元/人月

26.10.2017  20:47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获悉,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再次提高(详见右表),市区(不含双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10元/人月,此次提标将惠及城乡困难群众四大类十三种人,共41万人。这也是继1998年以来,哈尔滨市第13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连续12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据了解,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后,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分别按低保标准1.2倍和1.5倍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