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月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高 达标天数比例为89.3% 同比提高7.5个百分点

15.02.2019  11:10

  记者14日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1月份全省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提高,达标天数比例为89.3%,同比提高7.5个百分点。按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黑河、大兴安岭、伊春进入13城市前三。

  据了解,1月份我省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8天,达标天数比例在67.7%~100%之间,黑河和大兴安岭达标率为100%;哈尔滨最低,达标天数比例为67.7%,同比提高25.7个百分点。13个城市中仅绥化达标天数比例同比下降,下降16.1个百分点。

  13个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以颗粒物为主。其中PM2.5占超标天数的95.3%;PM10占超标天数的4.7%。1月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共8天。哈尔滨、鸡西、七台河、牡丹江和绥化5个城市PM10超标。哈尔滨PM2.5和PM10均为全省城市最高值,分别超标1.2倍和0.56倍。

  按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月份13个城市空气质量由好至差依次为:黑河、大兴安岭、伊春、鹤岗、佳木斯、双鸭山、齐齐哈尔、大庆、鸡西、牡丹江、绥化、七台河、哈尔滨。(作者:吴殿峰 王彦)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