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抢人” 引才新政诚意满满

21.12.2017  08:37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人才新政《关于进一步吸引培养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正式发布,该政策从对院士、院士工作站的支持到本科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从高层次人才引进到人才的培养、保障、激励,从资金保障到体制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生活补贴

  引进硕士给予3万元安家费

  《若干政策》规定,要为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万元,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对在哈市市区登记注册的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企业单位引进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

  创业创新

  研发新产品最高资助100万

  鼓励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类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载体,对运用创客空间、创业咖啡等新型创业平台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给予服务资助补贴每场1000元;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网络电商创业者的支持力度。

  对完成商事登记,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创业大赛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并在我市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的,纳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每个企业给予20-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省、市级重点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在哈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领域关键技术产品,经审定,按不超过其产品研发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对在哈高校、院所引入的优秀科技人才,取消科技立项销售业绩约束条件限制,凡经校所推荐的科技创业项目,给予“注册一企,支持一项”的政策支持,每个项目支持20-50万元。

  人才培养

  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到国外进修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省、市级重点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省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和500元生活补贴;市级重点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每月分别给予800元、400元生活补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300元生活补贴。

  实施紧缺实用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拔100名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予以重点培养。培养方式为:选派到国外进修提高,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到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进修提高;参加相应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在校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对批准设立实践基地的企业,按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每期500元给予接收企业补贴,用于所接收实习学生的保险费、交通费及餐费补助。

  子女教育

  尊重专家意愿可优先安排

  在子女教育上,对在哈工作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专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充分尊重专家意愿,由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其子女申请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可按其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习水平,优先安排到同级普通高中就读。对引进年薪超过3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外籍高级专家及其他为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其子女可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的原则,由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落户安家

  中专以上毕业生、初级职称均可落户

  建设人才公寓,为来哈工作就业且本人或家庭在哈无自有住房的大学生提供3年免费周转公寓。鼓励社会资源和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开发、自建大学生公寓,对单位自建大学生公寓的,市人才发展资金予以适当补贴;对来哈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准入条件的,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并按规定享受我市住房保障政策。

  在户籍政策上,自愿来哈就业创业、生活的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以及具有初级工以上的技能型人才 , 可在哈落户。其中,已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可以随迁;有工作单位的 , 本人可到单位地址落集体户;在哈市无房产、无工作单位的,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存档落集体户。

  建立创新创业、人才交流等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在政策支持、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