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行动启动

25.10.2019  16:42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黑龙江省开展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在省内从事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个人。内容为早晚市、学校周边、餐饮商服场所等场所和个人的违法违规用气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燃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于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餐饮小饭馆、大排档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点,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配送站点、储存场所和街头游商等进行全面排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有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吴利红)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