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15.10.2016 08:13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统计局
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697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58405元。
特此公告。
附注:
1.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 职工日平均工资 = 年平均工资÷12个月÷21.75 哈尔滨市统计局 2016年7月19日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统计局
15.10.2016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