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反商业贿赂犯罪的司法实践

14.01.2015  19:33

        在全球化时代,跨国商业贿赂已成为影响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的一大现象。2003年10月,第58届联大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加入该公约。各国也积极立法。美国有《反海外腐败法》、《罗宾逊一帕特曼法反价格歧视法案》、《政府行为道德法》,英国有《英国公共机构防止贿赂法》、《防腐化法》,新加坡有《预防腐败法》、《没收贪污所得法》,韩国有《实名制法》,澳大利亚有《公共利益公开法》等。

        纵观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特点:

        1.案件来源于“告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规定了严格的举报体系。2010年7月21日《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签署,规定如果举报的情况被证实为真实的,告密者将得到跨国公司罚金的10%至30%作为奖励。美国有25%的案件情况是通过公司内部的“告密者”了解到的。

        2.管辖范围宽泛。各国法律规定,贿赂的对象是对方实际行使政府权力的人。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规定,犯罪主体即实施贿赂行为人包括发行人(在美国登记发行证券)、国内相关人以及这两类人的官员、董事、雇员、代理人或代表其形式的任何股东。1998年的修正案强调属地管辖,外国公司或个人在美国境内或者通过其代理人行贿也受该法管辖,美国母公司要为其在海外的子公司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的行为负责。

        3.认定受贿项目繁多。各国立法规定,凡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或者欲望的一切利益都可以算作贿赂,包括金钱、物品以及其他利益好处,甚至提供性服务以及高规格的宴请和接待等。同时还以是否实质损害竞争、影响公平性原则为标准对回扣、折扣、佣金进行规制。美国法律规定,不管是回扣还是折扣,如果对竞争有损害,都是非法的。加拿大法律规定商业贿赂涵盖“金钱、兑价物品、职务、住所或雇佣、货款、奖赏或任何利益”。芬兰法律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不准接受商界的任何吃请和游山玩水,否则,被视为受贿行为。

        4.犯罪主体涵盖“举动犯”。各国立法规定,只要是动用公权力,包括直接支付或提供、承诺支付或授权第三方支付或提供金钱或任何有价值的实物,同时包括对于命令、协助他人行贿的共谋者也构成犯罪。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规定,只要提供或者承诺行贿即构成犯罪,并不要求行贿目的得逞。新加坡《预防腐败法》规定,代理人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非法接受、索取或同意接受、意图索取他人作为诱金或酬金的报酬,从而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与其委托人的事务相关的行为,不管目的是否实现,均构成腐败交易罪。日本将受贿行为的形式分为事前受贿、事后受贿、斡旋受贿和第三者受贿。英国法律规定,凡是约定或许诺给予“好处”的行为即认定为商业贿赂。

        5.合法支付排除在外。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自诞生之初,就不断遭到可能使美国企业在跨国竞争中陷入不利地位的非议。为了回应批评,美国1988年通过《全面贸易与竞争法》对《反海外腐败法》做出修订,将向国外政府官员的支付行为分成两类:一种称为“腐败性支付”,其目的在于诱导该官员滥用或偏离其职责,从而获得或者保留某些合同、特权等,这是非法的;另一种支付称为“加速费”,其目的仅在于完成或加快政府例行职权的行使,这是合法的。

        6.对犯罪者处自由刑加罚金。英国对公务员有贪污受贿、滥用政府基金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丧失领取退休金资格,构成犯罪的则予以刑事处罚。新加坡除了对受贿犯罪者实施监禁和罚款外,法律授权法庭没收被定罪的受贿者来历不明的财产。加拿大科刑最重,对于涉嫌商业贿赂者,视情节轻重可判处5至14年监禁。美国对违法犯罪的公司、企业处200万美元以下罚款,对管理人员、董事、雇员等处10万美元以下罚款并可判5年监禁。近10年来,美国分别对120余家进行海外商业贿赂的公司追究了刑事责任,判处了高额罚金。其中,2009年8月,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因商业贿赂罪被加州地方法院判决支付1820万美元的罚金。2004年,朗讯公司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罚金250万美元。2005年,德普公司因违反《反商业贿赂法》被美国司法部处以479万美元罚金。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及处以罚款之外,日本对索贿、受贿、行贿还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判处最多达7年的监禁。2008年,因从事商业贿赂以扩展海外业务,西门子公司同意向美国证交会和司法部分别支付3.5亿美元(1美元约合6.17元人民币)和4.5亿美元罚单以了结指控。这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颁布以来最大的一笔罚单。此外,西门子还同意向德国相关部门支付8亿多美元罚款。2011年,美国证交会起诉西门子7名高管,此案至今未结。2010年3月,戴姆勒公司承认美国司法部及其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其关于商业贿赂的刑事指控,同意向司法部支付9360万美元刑事罚金。

        7.对违法企业釜底抽薪。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规定,任何个人或公司一旦被指控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将被终止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非法行为一旦被法院判决确认,将失去获得出口资质的资格,这常常会给公司业务造成毁灭性打击。在民事责任方面,因行贿行为受到损失的经营者(多数是因为行贿丧失交易机会)可以根据《不正当敛财及不正当犯罪组织法》,或者依据联邦和州的其他法律对违法者提起民事诉讼。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