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带着问题去调研 减负基层促发展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以问题引导主题教育推动自我革命

26.06.2019  17:52
  “加强上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是在主题教育中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际举措,是提高领导水平、领导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6月19日,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省检察院党组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市(分)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工作制度》(下称《制度》),党组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要求,要持续强化联系基层工作,做到眼睛向下、精力向下、力量向下,以点带面,科学指导,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据了解,《制度》确定16个市(分)检察院和39个基层检察院作为省检察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联系单位,明确了联系基层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联系形式和工作要求。《制度》规定省检察院领导每年度联系基层不少于3次、累计不少于15天。
  “调研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带着问题下基层、奔着问题去基层。”《制度》对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的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既要“面对面”地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也要“背靠背”地通过不记名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意见;既要看下级院是否存在落实上级部署不够有力进展缓慢、检察权运行不够规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也要看上级院是否存在对下指导不力、推进力度不足、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等问题,切实通过深入一线的调研,找准司法办案、检察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逐项研究解决,真正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作秀式’‘盆景式‘调研和不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切实给基层减负。”高继明检察长要求,调研过程中,既要虚心听取下级、基层和干警的意见,更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领悟的过程,成为密切上下级检察院沟通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全省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过程。
  让主题教育推进工作,让调研成果服务发展。为处理好工学矛盾,《制度》要求调研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等专项工作,以及“基层减负年”“业务建设年”“队伍建设年”等活动相结合,着力在抓统筹、同促进上动脑筋、想办法,在“常”和“长”、“深”和“细”上下功夫、求实效。
  为求得调研效果,《制度》还要求要把联系基层作为上级检察院“以上看下”、检验成效的一个重要途径,也要作为下级检察院“以下看上”、反映意见的一个重要渠道,真正把党组服务基层、帮助基层、爱护基层的工作意图落到实处。
  据悉,从七月初开始,省检察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将按照《制度》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组成13个调研组,带队分赴全省16个市(分)院和基层联系单位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活动结束后,省检察院将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调研报告,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调研成果有效转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