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一位女执行员的执行实录

01.08.2016  17:31

  盛夏的一个普通的早上,刚刚6点30分,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女执行员崔会会和另一执行员向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出发,这是崔执行员因为这起执行案件第二次前往镇赉。

  这个案子执行已有两年之久。上午10点10分,崔执行员一行到达目的地吉林省白城市镇赉镇房屋管理中心,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屋予以查封。

  首战告捷,接下来寻找李某住所地(该被查封房屋)却遇到了阻碍。他们按照产权信息登记表上的地址找到所在小区,却没有找到所属的449号楼。询问物业,工作人员说该小区没有449号楼。驱车前往开发商所在地,从张某个人口中得知开发商公司早已注销,几经周转,得知一冯姓女子从李某处购得该房产,价款30万元已经全部付清,并向崔执行员出示了李某交付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又了解到李某用卖房款在英伦印象小区购买了一处面积达180平米的高档住宅,正在进行装修,还经营一处注册在他女儿名下的酒厂。

  时至中午,又驱车前往英伦印象小区调查相关情况后,崔执行员向售楼中心发出查封该房屋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又到达该房屋进行了现场查封,并拍照录像。

  看到事情处理得还算顺利,他们决定返程,车辆还未驶出镇赉县,被执行人李某的妻子、女儿电话均打到崔执行员的手机里。李某妻子提出了种种不合理要求,更是威胁着说“到镇赉今天就别走了”。崔执行员一直对她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

  回到家中,天已经黑透。洗去一天的疲惫,崔法官又开始为自己鼓劲儿:“开局不错,可以稍息,不能放松!”。(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