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复合被拒拿裸照视频索20万分手费 被南岗法院判刑

21.03.201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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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分手,有人好聚好散,也有人因情生恨。一对恋人因为分隔两地,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则以裸照和视频威胁 “ 不复合就赔钱 ”。近日,因犯敲诈勒索罪,男方被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刑。

  “ 异地恋,本就很苦。我知道他努力想调过来,我也等过,可他不能跟我在同一个城市,以后会更辛苦,不如各不耽误。谁能想到他会这样做。”26 岁的陈璐向记者讲述了她的故事,也希望其他女生引以为戒。

  2015 年 6 月,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陈璐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张远南。

  两人算是同行,聊得投缘,一来二去成了恋人。

  2016 年 9 月,陈璐接到公司调令,让她到南方总公司,还提了职,机会难得。两人约定,张远南尽快想办法调来南方。

  然而,张远南始终没有合适的机会。两人开始了异地恋。

  起初,张远南常抽时间来看望陈璐。时间长了,加上工作繁忙,两人的交流只剩微信和 QQ 聊天。

  2017 年初,慎重考虑后,陈璐提出分手。

  “ 没想到他会那么偏激。那段时间,真是噩梦一般。” 陈璐说。

  刚开始,张远南天天给陈璐打电话、发信息要求复合。见陈璐态度坚决,张远南拿出两人在一起时拍的性爱视频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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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威胁说,要么复合,要么陈璐给他 20 万元 “ 分手费 ”,否则就将照片、视频发到网上,并公开陈璐和其父母的个人信息。

  “ 当初,我是以为我们以后会结婚,所以拍了那些照片和视频。没想到会这样。他刚开始威胁我,我还以为他是一时生气,没想到他是认真的。”

  在张远南的威逼下,陈璐不得已给了张远南一部分 “ 首付 ”。

  没想到张远南还是一再追要分手费,陈璐只好报警。

  很快,警方将张远南控制住,存有陈璐裸照的电脑、两人网络聊天记录和陈璐转给张远南 “ 首付 ” 的记录都被警方拿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结果——

  今年年初,南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远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其实际收取的金额不大,又主动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原谅。

  法院判处张远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罚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说案——

  近年来,以裸照、性爱视频威胁敲诈案件并不少见。

  此类敲诈案受害者多为女性,因怕丢脸不敢报警,导致长期被敲诈。

  超过半数的视频、照片都是在被害人自愿或默认的情况下拍摄,这说明被害人对个人隐私缺乏保护意识。

  法官建议,这种不雅视频压根就不要拍。

  同时也提醒想以不雅视频勒索他人的人,这种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将面临法律制裁。

  宋建强 新晚报记者 李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