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出台第三次农业普查评比考核办法

19.10.2016  12:09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道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阶段普查任务,根据国家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道外区农普办研究制定了《道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评比考核办法》。

一是职能职责明确。该办法从组织领导、普查宣传、业务工作和数据处理等方面细化各镇(街道)农业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并明确由区三农普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各镇(街道)组织领导、普查宣传、数据质量和数据处理工作。

二是计分标准合理。结合全区实际,将依法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总结表彰纳入镇(街道)评比考核。根据三农普工作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了组织领导和数据处理的分数,考虑到业务工作在整个普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业务工作分值设为55分,占整个普查工作的一半多。

三是考核轻重有度。强调普查工作中出现重大数据质量事故、违反保密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各镇(街道)未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实行适当扣分制,对农普简报超额完成任务或被区政府网站刊登采用的,实行加分制。

四是奖罚分明适度。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在整个农业普查工作中,考核表现优异的单位要给予适当的资金经费奖励,对考核表现不好的单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同时建议区政府给予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

(来源:道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