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靖宇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17.05.2016  11:27

5月15日,道外区在哈市第四中学校召开靖宇街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征收动员会,安排部署征收工作任务,动员项目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业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征收部门工作,积极交房、踊跃搬迁,标志着该地区搬迁改造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市住房局局长石永林,市征收办主任刘利民,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兴阁,副区长李思远,区征收办、区城建局、区行政执法局、靖宇地区管理处、道外公安分局及靖宇办事处、太古办事处、胜利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区长李思远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兴阁讲话。区征收办主要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

靖宇地区是道外区乃至全市主城区内规模最大的集中连片棚户区,老旧危房数量众多,被市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的房屋有101栋,随时有倒塌危险无法居住。区域内有居民和企业5597户,房屋征收面积28.5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严重缺损、环境卫生条件极差,存在大量安全防火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居民搬迁改造愿望极其迫切。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靖宇街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同志多次听取项目有关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同志多次深入靖宇地区现场踏查。区委书记马旦曰,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兴阁也多次就该地区搬迁改造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经过市、区有关部门和专家经反复研究、充分论证,最终决定对靖宇地区进行整体搬迁。

为最大限度惠及搬迁居民,此次改造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补偿政策,居民群众在享受全市既有棚改征收政策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在全市主城区首次实行居民自主购买商品住宅政策,居民可以进入政府搭建的展供平台在全市范围内挑选满意的住房。二是发放自主购房补贴,对于自主购买商品住宅的居民,每购买一套商品住宅,政府给予5万元的自主购房补贴。三是增加补贴,提高补偿标准,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5万元补贴;非住宅(含住改非)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评估价基础上再上浮30%补偿。同时,对在规定期限内搬迁,以及低保、残疾等困难家庭也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力争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早日搬出棚户区,迁入新居。

刘兴阁区长指出,靖宇地区棚户区的搬迁改造,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努力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鲜明态度,以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和意志。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搬迁改造政策,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征拆任务。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讲。通过设立公示板、语音广播、政策咨询站及入户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惠民政策,让居民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征收补偿政策,提高主动搬迁意识。二是强化便民服务意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科学合理设计搬迁工作流程,方便居民快速、顺利办理交房验收、水电结算、协议签定等手续。三是做好弱势群体帮扶。征收干部要主动关心困难群众搬迁问题,积极开展帮扶和救助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每户居民都能搬离棚户区,顺利住上新房。

刘兴阁区长强调,此次靖宇地区棚户区(危房)改造是市、区党委、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百姓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征收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征收过程中,做到全面公开、群众参与、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搬迁居民合法权益。

(来源:道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