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还有什么理由不回头?

13.04.2015  13:48

  

  新华网 于子茹

  外逃贪官如今变成了“过街老鼠”。

  4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会上双方表示,任何一方都不会为逃犯提供庇护,将在各自法律范围内,努力将其实施遣返。美方积极支持中方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和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

  其实,外逃贪官生活得并不滋润。他们为如何藏起大把大把的钞票而费劲脑汁,他们东躲西藏、担惊受怕,他们还在为是否回国自首而犹豫不决,终日面对无法融入外国社会而发愁……

  外逃贪官们,国外已不是你们的避风港。2015年“天网”行动已经启动了,赶紧回国自首吧。

   回国自首吧!

  有钱没处花,总吃大白菜

  逃到了国外,就能逃过法律的惩罚,成功输出贪污的钱财,就可以在国外尽情挥霍。然而,这并不是事实,外逃的贪官日子并不好过。为啥不好过?

  小编帮你分析一下。

  虽然成功潜逃国外,但租了房子,白天不敢出门,只是趁着天黑到附近的超市买点吃的,抽根烟都怕被别人看见。虽然很有钱,却有钱不敢花。一不小心露馅引起警方注意或者犯罪分子的关注,都会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媒体曾报道,一位潜逃到马拉西亚的女嫌犯,见到追逃她的女警后,拉着女警的手边哭边说,“终于把你们盼来了”。女嫌犯哭泣的原因正是她有钱不敢花,天天吃大白菜。

  甚至,有的贪官为了躲避追逃,藏身于埃博拉疫区,面对埃博拉、疟疾等疾病的威胁,同时,由于当地枪支泛滥,大街上经常有人拎着自动步枪招摇过市,他们也要时刻提防无处不在的武装威胁。搞得外逃也成了一种玩命的行当。如此一比较,还不如“回家吃牢饭”。

   回国自首吧!

  猎狐队员各个“身手”不凡

   即使外逃贪官有“过硬” 的心理素质,可以忍受低品质的生活,然而,“猎狐”队员们的战果也会让贪官闻风丧胆。2014年的猎狐专项行动共抓获680名海外在逃经济犯罪人员。除此之外,猎狐办派出的海外抓捕团队无一失手。

  今年4月1日,“猎狐2015”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小编听说,今年猎狐行动队构成已不是2014年该行动的原班人马,新批队员由公安部经侦局缉捕侦查队的队员和从重点省市选拔过来的精兵组成,各个体力充沛,能说走就走,扛得住熬夜,经得住颠簸。

  而且,猎狐办队员人人都是办案能手,他们懂侦查,有公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案件办理。他们懂法律,除了精通自己领域的法律外,还熟知国外的法律,有国际执法合作工作经历。他们懂外语,到了国外进行抓捕行动,完全没有语言上的障碍。

  事实上,除了上述条件,猎狐办的成员具备较高的智商,以应对狡猾的“狐狸”;较高的情商,顺利实现和相关国家、地区执法部门的合作;较高的逆商,面对各种突发状况和艰难险阻,随机应变,妥善处置,愈挫愈勇。

   回国自首吧!

  “打虎拍蝇”已架起全球网络

  而许多贪官选择外逃所依仗的是:许多国家并没有与中国签署引渡条款。但现在,这一“靠山”正在慢慢瓦解。

  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就明确要求,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此后,中纪委通过机构改革,由原外事局和预防腐败室合并成国际合作局,海外追赃追逃是新成立的国际合作局的重要职能。

  3月,最高检下发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

  5月,中纪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门联合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

  10月,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当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再度指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11月,北京APEC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G20会议通过反腐行动计划……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国与39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其中与29个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已生效;与52国缔结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我国现与91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签署124个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国建立警务合作关系,向部分驻外使领馆派驻警务联络官,同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构建追赃追逃国际合作网络。

  现在,留给外逃贪官们的最佳选择已越来越少。不,其实只留下了一个,那就是,回国自首!